草甘膦复配水剂登记问题何时解决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中,关于2011年年底召开的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纪要对草甘膦复配水剂问题做了如下描述:2009年农业部、工信部第1158号公告要求草甘膦水剂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30%。会议认为,草甘膦复配水剂也应执行此规定,建议停止受理和批准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复配水剂的田间试验和登记,对于已经批准的草甘膦含量低于30%的复配水剂,限期进行含量变更。截止2012年2月15日,从农业部药检所登记查询平台了解到,草甘膦复配水剂尚未取消,关于该产品停止受理及限期含量变更等问题还没有正式文件出台。
本文来自中国农药第一网,转载请注明,谢谢!!!!!!!!! 希望楼主注意了,不然我就找你们老大去{:195:} 中国农资联盟 发表于 2012-2-20 0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希望楼主注意了,不然我就找你们老大去
不是吧,难道我发的帖子违规了吗?没带连接呀,带个出出都不行吗?
貌似这样发可以的吧。。。 要是这样都不行都太伤我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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