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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留守老人成伪劣农资侵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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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中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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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作物
水稻
发表于 2015-10-21 16: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不法分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案件时有发生,并逐渐呈现出犯案手段不断升级、作案手段日趋隐蔽,针对特定人群、特定领域精心作案等特点。犯罪分子利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从事农业生产的留守老人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不足、容易相信广告和熟人推荐的特点,大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

农药、假种子之所以能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正规的农资经营门市,主要原因还在于主管部门对农资这一特殊商品的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缺乏有效、健全的市场准入和管理机制,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不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应坚持多方发力。工商、质检等部门应不断加大对流通环节的管理和整治,严肃查处制假、贩假、售假行为;农业部门应强化对农资销售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坚决要求其严格执行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查验制度;乡镇农技站、植保站要针对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留守老人专业知识匮乏、与外界交流相对较少、容易上当受骗的实际,加大宣传教育和专业知识的普及力度,莫让农村留守老人成为伪劣农资的侵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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